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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博士生招生考试的要求:1、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与复试)。
2、同等学力加试(初试日期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3、初试日期: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由准考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入学考试:初试日期:2013年5月中下旬,具体复试科目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通知。
5、初试日期:2013年1月5日4:00-6:00。
课程安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设计二、入学考试科目英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试、政治理论与实践、综合素质面试。
具体时间:2013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思源楼复试内容:综合面试北京师范大学校本部提前公布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为355,复试以录取优秀创新人才、加快选拔优秀创新人才、保证质量、优化学科方向、调整结构、加强复试。
其中,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其中专业课考试部分满分为150分,外语50分,综合能力满分为50分。
3、复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75分,其中专业课笔试部分满分为150分;面试部分满分为150分,外语听力50分,综合能力部分满分为150分。
6、复试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方式复试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为2013年3月3日—4月11日,公布地点为人文学院网站。
五、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形式和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及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语种(笔试)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
资格审查具体办法详见复试通知书。
4、资格审查。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资格审查时按考生工作单位出具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等报名材料。
7、复试时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资格审查表》、学位证书、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表须本人在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参加考试。
8、复试时需携带《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用户名单、填写两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对在复试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影响录取。
考生不得在复试前自行修改其它相关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