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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中央政治局常委3月18日会议强调,要加快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积极有序推进企事业单位恢复工作和生产。对于低风险地区之间的人员和货物流动,必要的健康证明应得到全国的认可。为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中央应对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领导小组会议的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会同其他地区、国家卫生和卫生委员会等有关方面,推动建立卫生法规跨省互认机制, 依托国家综合政府服务平台,实现了各省(区、市)之间的防疫卫生信息共享和卫生代码互认。 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卫生法规都可以通过一个代码。

我国大部分省份都建立了地方卫生规范,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标准不统一、数据不共享、缺乏相互认可机制,也给人员跨区域流动带来了不便,成为制约复工生产的重要因素。为了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帮助各地区恢复工作和生产,有必要加快在全国各地区推广实施卫生法规。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方面,迅速推动各省(区、市)全面建立卫生编码信息跨省互认机制,升级全国防疫和卫生信息编码政务综合服务平台,及时完成各省(区、市)卫生编码的技术对接和数据融合,可支持跨区域互通和互认功能,实现卫生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支持一个编码的实际应用。

【/h/】目前,全国各省(区、市)都在依托全国政府综合服务平台,作为交通检查站、住宅小区、工厂和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的通行证,深入推进卫生法规互信互认的应用,推动全国一码通。湖北、北京等地实现了基于全国一体化平台的防疫信息共享,在满足当地防疫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促进了人员有序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