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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根本基础。世界各国都把维护国家安全视为头等大事。二战后美国颁布的1947年国家安全法是美国第一部全面的国家安全法。法律本身以及它所建立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体系对美国的政治、法律、外交政策和国防体系产生了一系列重要影响。911事件后,美国继续加强国家安全立法和执法。
1947年《国家安全法》由时任美国总统杜鲁门于1947年7月26日签署生效,为二战后美国军事和情报系统的重组以及外交政策的调整奠定了基础。该法颁布70多年后,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
这项法律的目的是“为美国未来的国家安全提供一个全面的计划”根据该法,美国设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最高决策和审议协调机构。该委员会由总统、副总统、国务卿、国防部长、总统国家安全顾问和其他由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批准的官员组成,讨论长期和紧迫的国家安全问题。
1947年《国家安全法》通过机构重组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国防部门,该部门当时被称为“国家军事组织”,并设立了国防部长职位,作为国家军事组织的首长。1949年的法律修正案将国家军事组织的名称改为国防部。
该法强调其他政府部门和情报机构在国家安全方面的协调,为此目的,成立了中央情报局,作为国家安全委员会的附属机构。该法案还设立了中央情报局局长的职位,他同时兼任中央情报局局长。中情局局长是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情报顾问,也是整个美国情报界的首席协调员。2004年《情报改革和预防恐怖主义法》修订了1947年《国家安全法》,设立了国家情报局长一职,以取代中央情报局局长、情报界首席协调员和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情报顾问。
“9·11”事件后,美国继续加强国家安全立法和执法,但其中一些措施备受争议。2001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了《爱国者法案》,作为反恐行动的法律依据,授权美国国家安全局进行广泛的监视,在维护美国国家安全的同时,也侵犯了普通民众的通信自由。
2015年6月,时任总统奥巴马签署并颁布了《美国自由法案》,修订了《爱国者法案》中的国内监控项目,要求美国政府从当年11月29日起不再全面监控美国国内电话记录。经法院批准,政府只能从通信公司获得特定嫌疑人的相关电话记录。据新华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