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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长春2月26日电(崔颜锋孙艺航)日前报道,“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店涉嫌在没有“消防安全许可证”、“营业性公演许可证”的状态下进行公演。 事实到底怎么样了? 25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本山媒体(长春)有限企业社长刘玲辉。
年11月,投资超亿元的“刘老根大舞台”旗舰店在长春开业,作为该企业品牌连锁剧场中规模最大、硬件条件最好的剧场,从开业之初就备受瞩目。 开业后,当地黄牛党开始疯狂炒票,普通的80元票最低150元,但仍不能要求1票,可以看到这家旗舰店营业的爆炸。
据当地媒体报道,在接到网民通报后,该媒体记者要求有属地管辖权的长春市南关区文体局证明这一点,但该局办公室的员工以文体局相关领导正在开会为由,没有向记者作出明确的说明。
对于媒体的提问,本山媒体(长春)有限公司社长刘玲辉25日下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同样闪烁其词,未能给出确定回答。
记者问旗舰店是否是“无证”经营,刘玲辉说:“我们手续齐全,不存在无证行为。” 但是,记者要求出示相关营业证明书时,刘玲辉最初说证明书被会计关在“箱子里”,但现在会计不在,取不出来。 之后接电话,大约10几分钟后回来后,如果想看证明书的话,需要相关的执法机关确认。
当天下午,在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一名员工向记者介绍。 “刘老根大舞台”旗舰店的“消防安全许可证”在公开营业3个月后办理,他们按照程序于今年2月初为该店办理了“消防安全许可证”。
这意味着“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店自去年11月开业以来,约3个月没有“消防安全许可证”。 那么,没有消防批准手续,可以公开营业吗? 对此,消防没有直接回答。
据消防透露,“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店至少在营业头三个月没有营业性公演许可证。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营业性演出场所首先必须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七份资料。 其中包括消防安全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演出场所的产权说明等。
据当地媒体迄今为止的报道,长春市南关区文体局在采访中只说向“刘老根大舞台”旗舰店分发过法律文件,但是否发行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等问题尚未得到证明。 (完成)